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鹤岗市聚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鹤岗市恒业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鹤岗市聚源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850.74元,由原告鹤岗市聚源担保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