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春孔辉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浩釜铭车辆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孔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青岛浩釜铭车辆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被告***、被告浙江孔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被告长春孔辉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800元,减半收取15400元,由青岛浩釜铭车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3-03
发布日期 2020-12-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