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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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春孔辉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浩釜铭车辆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孔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青岛浩釜铭车辆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被告***、被告浙江孔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被告长春孔辉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800元,减半收取15400元,由青岛浩釜铭车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03-03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