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门市运恒物业代理有限公司
江门市柏丽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1562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624元,由江门市蓬江区******、***负担20296元,江门市运恒物业代理有限公司负担328元;江门市运恒物业代理有限公司一审多预交案件受理费15820元,由一审法院予以退回;二审案件受理费15375.5元,由江门市蓬江区******、***负担;江门市蓬江区******、***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403.5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6-12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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