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涟水县苏杭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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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天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瑞鼎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涟水县人民法院(2018)苏0826民初7005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江苏瑞鼎建设有限公司修复费397947.03元;

三、驳回江苏瑞鼎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15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151元,合计20302元(均为江苏瑞鼎建设有限公司预交),由***、***、***负担13532元,江苏瑞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6770元。鉴定费670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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