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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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销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销案通知书 (2020)苏0585执2921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周建明、周建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4日以(2020)苏05执监16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本案(2020)苏0585执2921号执行案件提级至该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指定执行等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18〕335号)第三条之规定,本案作销案处理。本案已执行到位0元。 特此通知 附:(2020)苏05执监164号执行裁定书一份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