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江广场发展(武汉)有限公司 湖北建丰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长江广场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的3套房产(产权证号分别为:阳2014003919、阳2014003920、阳2013005270,建筑面积分别为:1267.79平方米、1417.15平方米、1364.73平方米);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解除被执行人长江广场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的2套房产(产权证号分别为:阳2013005265、阳2013005266号,建筑面积分别为:2299.23平方米、2162.89平方米)的查封。 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