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五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润广模架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湖北润广模架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湖北五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2720.1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232720.18元为基数,按照现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1.95倍,自2020年10月31日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湖北润广模架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湖北五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为实现本案债权支付的律师费5000元。

案件诉讼费5215元,减半收取2607.50元,由被告湖北润广模架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两份,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3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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