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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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瑞丰盛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芭菲酒吧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厦门瑞丰盛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厦门瑞丰盛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313.3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4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