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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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桂林分院与被告(反诉原告)广西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合同》; 二、驳回原告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桂林分院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广西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4600元,减半收取2300元,由原告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桂林分院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4600元,减半收取2300元,由反诉原告广西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