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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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能氟业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华能氟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6712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 案件申请费887元,由申请人***、申杰一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