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美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山东美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欠付的电梯维修保养费33579元;

二、被告山东美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违约金1638.66元;后续违约金,自2020年4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合同约定的日千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案件受理费682元,减半收取341元,由被告山东美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通过网上提交相关上诉材料,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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