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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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新坤果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新疆新坤果业有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货款422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60元,减半收取430元,邮寄送达费30元,公告费180元,由被告新疆新坤果业有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