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新坤果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新疆新坤果业有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货款422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60元,减半收取430元,邮寄送达费30元,公告费180元,由被告新疆新坤果业有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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