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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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52.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