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金圣胡杨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银铃皮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2018)新2924民初131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沙雅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62460.76元,退还沙雅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上诉人新疆银铃皮业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0504.6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15
发布日期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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