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电建集团青海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坤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五联保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青海坤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电建集团青海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签订的《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桥电实业总公司办公楼、公司俱乐部及车库等拆除施工合同》及于2013年6月2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二、被告中国电建集团青海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青海坤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合同价款200000元、安全保证金50000元及履约保证金5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告青海坤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428元,减半收取3714元由被告中国电建集团青海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