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天界三塔节能装备有限公司 河北凯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2019)冀1026民初150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河北凯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845元,由被上诉人河北凯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690元,由被上诉人河北凯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6-1 |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