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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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2019)粤1323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二、变更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2019)粤1323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惠东迎宾馆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惠州市融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支付60万元债务及利息(利息为:2008年6月30日前为968660.83元。2008年6月30日后,以10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2.078‰计至2018年3月28日止;以50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4.472‰计至2018年3月28日止)。 三、驳回被上诉人惠州市融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574元,由惠州市融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8287元,惠东迎宾馆负担1828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574元,由惠东迎宾馆负担18287元,惠州市融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8287元。惠东迎宾馆二审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8287元,由本院予以退还;惠东总工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6574元,由本院予以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