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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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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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惠东县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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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2019)粤1323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二、变更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2019)粤1323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惠东迎宾馆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惠州市融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支付60万元债务及利息(利息为:2008年6月30日前为968660.83元。2008年6月30日后,以10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2.078‰计至2018年3月28日止;以50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4.472‰计至2018年3月28日止)。

三、驳回被上诉人惠州市融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574元,由惠州市融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8287元,惠东迎宾馆负担1828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574元,由惠东迎宾馆负担18287元,惠州市融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8287元。惠东迎宾馆二审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8287元,由本院予以退还;惠东总工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6574元,由本院予以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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