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西洪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本院(2019)晋1024执837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蔚蓝花城(房产证号为:1075110019-7-0-12-40601~1号、建筑面积126㎡)房产的查封。 二、将被执行人***的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蔚蓝花城(房产证号:1075110019-7-0-12-40601~**、建筑面积126㎡)的房产过户至买受人***(身份证号:6105231989********)名下。 三、注销***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西安市房他证莲湖区字第20131107**)房屋抵押登记。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