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2020-2588王永红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平阴营销服务部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26民初2588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平阴营销服务部。 住所地:济南市平阴县。 负责人:翟麟。 原告***与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平阴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8-5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