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建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联舰合成革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28120元,退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5-29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