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保全情况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翁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0)粤0229执保148号 邓光华、黄国成: 申请人邓光华与被申请人黄国成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作出(2020)粤0229民初13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申请人黄国成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现将执行情况告知如下: 1、经查询,被申请人黄国成名下查无不动产登记信息及住房公积金账户,被申请人名下有一台登记的摩托车,该车注册于2008年,无处置意义,故本院未作查封。 2、被申请人黄国成除微信账户被本院冻结了330.75元之外,其余银行账户仅有不足百元的极少量银行存款,故本院未作冻结。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