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422执2481号

申请执行人: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

法定代表人:段随灿,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商俊龙,上海方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任红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胡红丽,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申请人任红旗、胡红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任红旗迫于压力交来70980元,主动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任红旗、胡红丽已经按照(2019)豫1422民初6656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本案已经执行完毕,应予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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