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原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725执1484号 赵永生与张院芳、马二鹏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4930.8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20年7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赵永生(申请执行人)。至此,赵永生(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725民初27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