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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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友谊支行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1、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76072.37元;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46元,减半收取2173元,由原告***负担1323元,由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中心支公司负担8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限届满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346元。汇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防城港分行友谊支行凯乐新村分理处,账号:20×××13。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6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