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东辽县运安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东辽县芷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8740元,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