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院 雅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雅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3325民初131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藏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与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5日立案后,本院于2020年11月5日向原告***送达了《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限其于收到本通知之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47040.00元,期满仍未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申请处理。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诉讼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0-1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