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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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顺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闽0721执恢148号 陈丽敏、杨绍胜、汤燕菊: 陈丽敏与杨绍胜、汤燕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陈丽敏依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榕民初字第133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11月12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绍胜、汤燕菊已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陈丽敏于2020年11月20日书面向本院申请执行结案。本案现已结案。同时,本院将依法解除本案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失信公示等所有强制措施。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