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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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2020)冀0608民初314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上诉人***货款975130元,并自2019年12月2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货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947.8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1947.83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上诉人***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895.66元,上诉人***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895.66元,共计27791.32元,均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7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