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满洲里鑫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2019)内0703民初54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满洲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撤回对马学峰、满洲里鑫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三、准许满洲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撤回上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944元,减半收取2472元,由上诉人满洲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944元,减半收取2472元,由上诉人满洲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1-3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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