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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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业包装有限公司 常熟巴德富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东万业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常熟巴德富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4225元以及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为止按照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没有给付金钱义务的,不写)。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665元及财产保全费人民币632元,由被告山东万业包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18-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