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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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蒙山县耀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蒙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423执501号 莫娟、朱吉宗、蒙山县耀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莫娟、朱吉宗与被执行人蒙山县耀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8439.46元。执行费799元。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义务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