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小额诉讼案件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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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00元,并支付从2019年1月6日起至2020年7月5日止期间的逾期利息630元,合计763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支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