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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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60,000.00元。 案件受理费1300.00元、公告费560.00元由被告***、被告***负担。 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7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