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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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退伙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向原告***支付33.04万元股权转让金; 二、由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尚欠股权转让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5%从2019年9月11日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义务,限于本判决生效后9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256元,减半收取312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9-25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