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阳县陈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法院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云阳县陈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合计364,45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元,由被告云阳县陈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5-15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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