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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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人民币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履行完毕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0元,减半收取190元,由被告***、***负担164元,由原告***负担2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