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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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东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申请执行人东兰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执行限期拆除非法占用位于武篆镇江平村巴别村民小组巴建地3603.6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申请,本院不予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19-07-08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