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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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靖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靖宇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622执566号 申请执行人:***,男,住***。 被执行人:***,男,住***。 被执行人:***,女,住***。 (2020)吉0622执278号***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向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9563.00元(其中含本金和利息38813.00元、案件受理费400.00元、案件执行费350.00元)。本院立案执行后,经扣划被执行人***的公积金,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9563.00元(其中含本金和利息38813.00元、案件受理费400.00元、案件执行费35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622民初27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