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开元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大埔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1422民初1156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广东省梅县******竹甲下。

委托诉讼代理人:缪国标,广东济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猛,广东济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开元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邹罕,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绿琴,广东客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广东省五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绿琴,广东客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住***。

法定代表人:丘佳纳,该镇政府镇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旭明,大埔县法律援助处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国,大埔县法律援助处律师。

原告***与被告广东开元实业有限公司、***、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7日立案。2019年11月7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为440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7
发布日期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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