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统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疏附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新疆统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其他收入人民币54876.27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被执行人***、新疆统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冻结、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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