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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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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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曹宏钰、郑莎莉所有的位于秭归县茅坪镇建平路13号住房(产权证号10××**)的查封。 二、曹宏钰、郑莎莉所有的位于秭归县茅坪镇建平路13号住房(产权证号10××**)归姜廷国所有。上述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起转移。 三、买受人姜廷国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