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利华铜业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丹阳利华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证纠纷
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利华铜业有限公司、丹阳利华电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7-08-24
发布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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