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提取被执行人梅洪强在银行或其它机构的存款、应收款417610元及利息至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营业部,银行行号:XXX,开户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账号:62×××85),或查封被执行人梅洪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1-22
发布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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