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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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提取被执行人梅洪强在银行或其它机构的存款、应收款417610元及利息至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营业部,银行行号:XXX,开户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账号:62×××85),或查封被执行人梅洪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1-22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