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盈祥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3752099.6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广州盈祥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