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凉市振兴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平凉市振兴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2020年5月13日签订的×××号轻型普通货车的《货运车辆挂靠协议书》;协议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二、驳回原告平凉市振兴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平凉市振兴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