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德海韵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常德创亿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常德创亿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20000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予以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4-08
发布日期 2020-1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