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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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大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德惠市远东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长春大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4020元,申请人德惠市远东物流有限公司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