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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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和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直属营销服务部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直属营销服务部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000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直属营销服务部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2942.1元。 三、原告***返还被告***垫付款4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8元,鉴定费2300元,合计293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