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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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商洛双泉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商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商洛双泉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9年8月30日签订的《合作联营合同》; 二、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商洛双泉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违约金5万元整。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