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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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市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万溶江支行 深圳市南方韵和科技有限公司 洁宝日化(湘西)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乾州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洁宝日化(湘西)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乾州支行银行账户(1883610**********)、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万溶江支行银行账户(78020302********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市支行银行账户(******** 040001222)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行银行账户(56220188000004428)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深圳市南方韵和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8-1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